曲沃县县直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2021-08-05 作者:王辉 浏览次数:0
曲沃县县直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
招生简章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按照县教科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1.城区内市民及东北街村适龄儿童。
2.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可提供与户籍一致的曲沃县城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若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的,可提供房产中心备案的合法房产合同及2021年5月、6月、7月份水电费票据(票据户名、户籍、合同姓名一致)。
4.幼儿户籍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并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同一户籍。
二、预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上午8:00开始,8月13日18:00截止。
三、预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登录网址:http://www.qwxzyey.com
四、报名流程
阅读招生简章------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成功者经审核通过后按时来园审核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等候电话通知------按要求办理入园相关手续
五、具体要求
1.阅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于2021年8月5日— 8月11日在曲沃县县直幼儿园网站及曲沃县县直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登录网址:http://www.qwxzyey.com
微信公众号:曲沃县县直幼儿园
2.网上预报名
2021年8月12日上午8:00开始,8月13日18:00截止。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登录曲沃县县直幼儿园网站进入网上预报名入口,根据招生须知条件,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并进行提交,如信息不全、信息不符或信息有误,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预报名。(备注: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
为便于审核资料,报名页共需填写四次户号,会出现重复填写情况,请根据填写项要求,按户口本对应户号如实填写。
(1)第一处户号填写幼儿所在户口本主页的户号;
(2)房产证(备案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房产)或土地证处户号填写所有人户口本上对应的户号;
(3)父亲及母亲处户号填写幼儿父母户口本页对应的户号。
预报名入口网址:http://www.qwxzyey.com
3.审核相关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且网上预报名成功者,经幼儿园初审后(不合格者电话通知),合格者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曲沃县县直幼儿园审核报名材料。审核时,请务必带全以下相关材料:
(1)孩子本人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籍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同户; [户口页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
(2)房产证(备案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房产)或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房产中心备案的合法房产合同原件、复印件及2021年5月、6月、7月份水电费票据(票据户名、户籍、合同姓名一致)。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接种查验报告单原件(“接种证查验报告单”到孩子打预防针的医院、防疫站或卫生所开相关证明)。
(备注:如在通知时间内逾期未按时到园审核者,将被视作主动放弃资格,幼儿园不再受理补录。经审核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者取消资格。)
4.审核资料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审核材料将分组进行。每个报名号由一名家长来园审核资料,不带幼儿。要求前来审核的家长已完成新冠疫苗注射,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要聚集。
(2)请家长如下图提前准备好2021年8月16日或8月17日的健康码、行程码,同身份证一起打印到一张A4纸上,并手写清楚幼儿报名号、幼儿姓名、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码,要求前来审核资料家长与身份证为同一人。
(3)审核资料流程
幼儿园门口测量体温并签到,递交打印好的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按指示牌前往一楼多功能厅审核资料。
(4) 所有审核资料的家长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递交,不得提前或推迟。
8: 00——9: 00 报名号1 —— 60
9: 00——10:00 报名号61 ——120
10:00——11:00 报名号121——180
11:00——12:00 报名号181——240
14:30——15:30 报名号241——300
15:30——16:30 报名号301——360
16:30——18:00 报名号361——
5.材料审核通过后等候电话通知
材料审核完毕后,不符合条件的幼儿电话通知取回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经教师添加家长微信号告知相关事宜,做好入园准备。
6.办理入园手续
符合条件的幼儿按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幼儿户籍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并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同一户籍。
2.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须与户籍一致。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的,要求所提供的备案购房合同姓名、水电费票据户名及户籍一致。
曲沃县县直幼儿园
2021年8月5日